Rambus公司昨天对四家内存厂商提出了起诉,指这些公司侵犯了他们几项DDR-2内存技术的专利。
被Rambus起诉的公司包括现代电子、英飞凌科技、南亚、华亚半导体(Inotera Memories Inc)以及他们的海外子公司。Rambus称被告共侵犯了他们14项专利,如果将这四家公司的子公司也计算在内的话,则共侵犯了他们18项专利。
所有的这些专利均是涉及DDR-2内存或其衍生物,例如GDDR-2、GDDR-3等,而DDR-2内存已经得到了Intel、威盛和Nvidia公司的芯片组产品的支持,使用在PC、笔记本和服务器产品中。
“整件事的背景就是Rambus自1990年以来有了一系列创新,”Rambus的法律总顾问John Danforth说。“我们教会了世界如何提升处理器中的数据传输速度,尽管某些对手声称这是自己的革新。到了今天,越来越多的Rambus的新发明成为了行业的标准。”
“关键是在行业从DDR向DDR-2转移的过程中,越来越多Rambus的东西被采用了,”Danforth补充说。
现代和英飞凌陷入与Rambus的法律纠葛已有多年,而南亚和华亚之前与Rambus并没有此类问题。Danforth还称他们与三星电子以前签下的授权协议并没能为他们的DDR-2专利提供保护,但他拒绝对此多加说明。而美光由于与Rambus还有另外一宗官司未清,故此名字不在此次被告名单上。
虽然内存市场正在向新一代的DDR-2内存迁移,但Danforth称Rambus还会继续积极就一些较旧的技术提出诉讼,收取所谓的“过期”(past-due)专利费。至于此次提出的诉讼,Rambus的重心仍然会放在那些正在出货的产品上。
Danforth还透露,Rambus提出的另外一宗世纪大诉讼-控告美光、现代、西门子和英飞凌四家公司涉嫌存在集体反垄断行为,阻碍了Rambus的RDRAM技术在市场的成功-由于暂时未能就审判地点达成协议,需要暂时搁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