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与美光达成和解的诉讼案原告包括在1999年4月至2002年6月期间直接从供应商购买美光DRAM芯片的个人及公司。2002年时美国司法部曾对DRAM制造商的价格操纵问题进行调查。
上述协议尚有待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批准。同时,美光仍面临美国其它各州DRAM间接购买者提出的诉讼。
在对DRAM价格操纵案进行的调查中,美国司法部已对有关联的几家公司共判处超过7.31亿美元罚款,这些公司包括Elpida、海力士、英飞凌、美光和三星。
2003年,美光公司的一位销售代表认罪,被判处6个月的禁闭在家(home detention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