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7日,六家中国光盘企业与飞利浦进行的可刻录CD光盘专利费问题相关谈判在第二天达成了一致。中国企业每生产一片可刻录CD光盘将向飞利浦支付专利费2.5美分,这比当初双方谈判的底价2.75美分降低了0.25美分。参加此次谈判的中方相关人士表示,今天,专利费谈判将进入第二阶段——付费方式的谈判,预计双方很难在短期内达成共识。
据介绍,中方与飞利浦此番谈判分为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确定专利费价格,第二阶段确定付费方式,第三阶段处理历史问题。目前,通行的付费方式有生产企业交纳和销售商交纳两种,中方倾向于采用后一种付费方式。尽管两种付费模式的最终费用均由生产企业支出,但后一种付费方式将减少生产企业整个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压力。此外,在目前双方达成的专利费率水平下,中国企业生产可刻录CD光盘的利润所剩无几甚至可能亏损。佛山市南海明珠影音公司副总梁少齐表示,目前中国企业生产的可刻录CD光盘出口价格是9.5美分左右,不包括2.5美分专利费的生产成本为9美分上下,利润空间只有0.5美分。
飞利浦方面则更倾向于生产企业交纳的付费方式,因为这种付费方式收款及时、省去与众多销售商打交道的麻烦。